KYC 的 PEP 申报范围:亲属公职、关系与卸任情况核对清单
亲戚是公务员,不等于自动落入 PEP 家属范围。按职务层级、亲属关系、业务联系和卸任时间整理信息,再核对问卷适用的规则。
PEP 申报要核对本人或相关人员的公职、你们之间的关系,以及平台适用的规定,不能只凭“亲戚是公务员”作判断。一次填对的 PEP 说明页把核对重点放在职务和关系两方面。填写时,我们可以把这些信息分开整理,再逐项对应问卷。
先分清适用范围
英国条例对重要公职设有级别门槛,中层或更低级别的官员除外。部长、议员、大使等在列举范围内,但不能据此把所有在公共部门任职的人都归入同一类。对中国职务,也不宜自行把某个行政级别直接换算成英国条例中的类别。
欧盟 2024/1624 号条例自 2027 年 7 月 10 日起适用。阅读相关要求时,要把适用日期一起看,不能把其中更细的列举直接当成当前所有平台的统一标准。填写职业、收入和账户用途前,可借助这份指南了解这些问题的背景。
国内办法第三十三条要求识别的是外国政要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。它与英国条例中的本国、非本国 PEP 划分不同,核对时应保留各自的适用边界。
提交前逐项整理
- 列本人职务。 写全现在和过去担任的公职名称,并记下任职起止年月。先记录事实,再核对重要公职的范围,不用笼统的“单位职员”代替具体职务。
- 列亲属关系。 分别记录配偶、子女、子女的配偶、父母及兄弟姐妹的情况,写明与你的关系、现任或曾任职务。没有公职的,也可在整理记录中注明。
- 单独核对兄弟姐妹。 欧盟条例对部分最高层级职务人员的兄弟姐妹有明确列举,英国条例和国内办法的相关列举则没有点名这一项。不过,“未点名”不能直接理解为一定排除,仍要结合关系范围核对。
- 检查业务联系。 除了亲属关系,还要看是否与任职者共同实益拥有公司、存在密切业务往来,或独自实益拥有为其利益设立的公司。叔伯、舅舅、表亲等关系,也可能需要从这一角度核对。
- 保留不确定项。 职务处于什么层级拿不准时,把完整职务和任职时间整理出来,交由平台判断。不要为了减少核验而降低职务描述,也不要略过问卷中的相关问题。
- 整理来源说明。 需要补充材料时,分别整理全部资产如何形成,以及某笔交易所用资金从何而来。两类说明回应的问题不同,内容还应与此前提交的职业、收入情况保持一致。
卸任情况也要写清楚
英国条例和欧盟条例给任职者本人定的下限都是卸任后 12 个月。这不是所有关联人员统一适用的倒计时,也不能据此认定满期后就自动退出相关核验。
按一次填对说明页的整理,英国规则下,任职者卸任后,其家庭成员和密切关系人不再需要继续适用文中所述措施;欧盟条例则把相关措施延伸到家庭成员和已知的密切关系人。国内办法将离任的外国重要公共职能人员纳入范围,条文没有列出期限。
因此,整理申报信息时,把亲属的卸任年月写清楚,具体如何处理由平台按其适用规定判断。保留这份职务、关系和时间记录;之后本人或亲属任职变化、卸任,或相关业务关系发生变化时,重新核对并联系平台更新。
职业、收入与账户用途填写失实,可能引发补充核验或账户使用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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